瀏覽數量: 31 作者: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: 2023-07-08 來源: 本站
吊裝帶的驗收及使用前的檢查應符合J B/T 8521.2-2007《編織吊索:一般用途合成纖維圓形吊裝帶》相關安全要求。
(一)承載芯。承載芯應由一束或多束母材相同的絲束纏繞而成(絲束的最小纏繞圈數為11圈),絲束在末端連接形成無極束。各絲束纏繞方式應相同,確保均勻承載。任一搭接接頭至少相隔四圈絲束,在每一接頭處多纏一圈作為補償。
(二)封套。封套應由母材相同的纖維絲編織而成,纖維絲材料與承載芯相同。封套的半成品封套兩端交疊,縫在一起。在切割時,應保證封套的兩端纖維不松散。若采用熔斷法下料,確保不影響承載芯強度。對封套材料進行處理,形成封閉表面。
(三)縫合??p合線的材料應與封套和承載芯的母材相同,使用帶鎖邊的縫紉機進行縫合。
(四)有效工作長度(EWL)。吊裝帶水平放置,并用手拉直時,用分度值為lmm的鋼卷尺或鋼直尺測量;其有效工作長度(EWL)偏差不應超過名義長度的士2%。
(五)極限工作載荷。對于某一組合形式或使用方式,吊裝帶或組合多肢吊裝帶的極限工作載荷(WLL)應等于垂直提升時吊裝帶的極限工作載荷乘以相應的方式系數M。
(六)破斷力。按規定進行試驗時,吊裝帶的最小破斷力應為6倍極限工作載荷,而封套的最小破斷力不低于2倍極限載荷。
內容為空!